青海多民族聚居、多宗教并存、多文化共融,在思想领域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,筑牢意识形态安全屏障,对于青海持续推进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,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意义重大。
正确处理“立”和“破”的关系。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立心铸魂的工作,决定了必须坚持以立为本、重在建设。同时,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复杂性,决定了必须增强“破”的勇气,敢于举旗亮剑。要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,加强理论宣传和辨析引导,夯实各族干部群众永远听党话、跟党走的思想根基。要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,让党的声音在民族地区传得更远。要坚决有力开展意识形态斗争,旗帜鲜明坚持真理,立场坚定批驳谬误。
正确处理“统”和“分”的关系。“统”是为了更好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,“分”是为了更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。要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委(党组)工作的意识,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,完善明责、履责、督责、考责、问责闭环机制,坚持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,加强阵地建设管理,推动责任制落地落实。要尊重群众主体地位,发挥基层主动性创造性,加强实践探索,创新载体方法,提高工作质量水平。
正确处理“管肚子”与“管脑子”的关系。加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,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凝聚人心、赢得民心。坚持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,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,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,畅通网上表达诉求渠道,倾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。深入开展爱国、感恩、法治教育,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,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解决思想问题。
正确处理“当前”与“长远”的关系。坚持立足当前、着眼长远,多行固本之策,扎实抓基层打基础。突出政治标准和政治能力,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意识形态工作桥头堡。深入开展“全员大学习、业务大比拼、作风大转变、能力大提升”专项行动,增强“四力”,锤炼队伍。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,有计划地解决存在问题、配置资源力量、夯实工作基础、实现长远发展。
青海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