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闫红丨哪一朵“玫瑰”能安慰你


《玫瑰的故事》已经收官,口碑趋向两极,喜欢的可以有一千个理由,不喜欢的主要是嫌太玛丽苏。

呵,这才哪到哪。该剧所本的小说,才叫玛丽苏。甚至于,我怀疑作者亦舒就是嫌张爱玲笔下的"玫瑰"不够玛丽苏,才奋力写一篇给她打个样,用现在的话就是,笔给我,我来写。

张爱玲和亦舒笔下都曾有名叫"玫瑰"的女主人公,"玫瑰"的风格和成长轨迹多有重合,只是结局大不同。

先说张爱玲笔下的"玫瑰",当然就是《红玫瑰与白玫瑰》里的两朵"红玫瑰"。玫瑰是佟振保留学英国时认识的一个姑娘,美貌,心不在焉,有点随便,没遮拦。佟振保对她动了心,但是他知道不能把这朵玫瑰移栽回去。


回国后,他见到朋友的妻子王娇蕊,感觉像是玫瑰"借尸还魂",都是性感热辣看上去又有点"随便"的女人。小说里写王娇蕊的衣着别有意味:"她穿着暗紫蓝乔琪纱旗袍,隐隐露出胸口挂的一颗冷艳的金鸡心——仿佛除此外她也没有别的心。"没有心,才方便恃美行凶。她对振保说:"我的心是一座公寓房子。"意思是,总有人来来往往,没有定居者。

她知道在这薄情世间,薄情地活着才更自在。尽管在佟振保眼里,王娇蕊有着妇人的性感和婴孩的头脑,但她婴孩般的任性之下,是一个聪明人的玩世不恭。

张爱玲说她是"出色的爱匠","爱匠"一词大妙,点出王娇蕊已经把谋爱这件事,整成了炉火纯青的技术活。王娇蕊也颇为自得,说一个人学会一样本事,总舍不得放着不用。

直到碰到佟振保,他同样贪吃爱玩,但克制力超强。这激发了王娇蕊的好奇心和好胜心,她好奇他为什么不被她诱惑,相信他一定会被自己诱惑。她动了心思,把自己带坑里去了,她爱上了佟振保。


佟振保像《玫瑰的故事》里的庄国栋一样,有着不会被改变的既定路途。看着事情闹大了,他花言巧语地哄王娇蕊回到她丈夫身边。王娇蕊很吃惊也很果断,"她找到她的皮包,取出小镜子来,侧着头左右一照,草草把头发往后掠两下,用手帕擦眼睛,擤鼻子,正眼都不朝他看,就此走了。"

再见已是多年后,王娇蕊胖了,很憔悴,涂着脂粉,耳上戴着金色俗艳的缅甸佛顶珠环,抱着个孩子,不复从前的精致优裕。

可以想象,她既然不肯对丈夫撒谎,只有离婚了。她在上海举目无亲,从窘境里挣扎出来,不伤筋动骨是不可能的。但她对佟振保说"是从你起,我才学会了,怎样,爱,认真的……爱到底是好的,虽然吃了苦,以后还是要爱的,所以……"

她真实地活过,认真地爱过,并且为这爱,击碎easy的生活方式,按照内心的指引,踏上未知路途。尽管她憔悴了,俗艳了,也都是这一路挣扎与感受的痕迹,她不枉此生。

作者写这篇小说的意图可以借《小团圆》里那句话:"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,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。"那点东西就是对于生命的热忱和自我成长。

但张爱玲的粉丝水晶不买账,嫌王娇蕊后来太落魄,又憔悴又没钱,就算内心有爱又怎样。另外一位超级粉丝亦舒没提过这个小说,但表达过类似观点。

亦舒曾为张爱玲立过功。当年张爱玲惨遭"前夫哥"碰瓷,对方以《民国女子》为名,写了一大篇"我和爱玲不得不说的事"。张爱玲看了气够呛,又有苦难言,骂他也是为他做宣传,她不想便宜了"无赖人",她的朋友也不好为她出头。

幸好有一个路人亦舒跳出来,将"前夫哥"劈头盖脸一通骂,张爱玲看了先说个"真痛快",对亦舒心生好感。

这是1976年,亦舒刚崭露头角。她像张爱玲一样,擅长写都市男女情爱故事,小说常有神似张爱玲的句子。这次替偶像出头,也算是一种反哺。


谁能想到仅仅两年后,亦舒直接宣布了偶像的黄昏。当时张爱玲发表了新作《相见欢》,亦舒看了十分不满:

"我本人一向把张著当《圣经》,可是摩西忽然复活显灵,反而吓个半死。我看这些名著,完全是叶公好龙式的,不过是一种怀念的姿势,最好是能够永远怀念到底,只当读小型《红楼梦》。商业社会年轻一代为生活奔波得透不过气来,张爱玲的作品无疑可以点缀生活,如一对罕见的白底蓝花古瓶,可是现在原主人忽然又大量生产起来——该怎么办?如把它当古玩,明明已大大贬了值;当新货,它偏偏又过了时。"

这不只是吐槽《相见欢》,是将张爱玲作品一并否定,直言她早已过时,只有一点古董的欣赏价值。

那她对张爱玲的作品具体有什么意见呢?

她曾在书中说:

"朋友喜欢《半生缘》而我不,整个故事气氛如此沉郁,到了完场,不幸的女主角始终没机会扬眉吐气,照样得肮脏地生活下去。当然不及《倾城之恋》好看,女主角笑吟吟一句‘你们以为我完了吗,还早着呢’,令读者自心底笑出来,拍手称好,呵,她终于修成正果,多么痛快!

我希望看到男主角练成神功,升为教生,女主角得偿所愿,傲视同侪,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。为什么不呢,在现实不可能,故寄望于小说。真实生活苦难重重,荆棘遍地,苦闷无聊之至,你爱看骆驼祥子?我不要看,我爱看华丽的俊男美女故事,赏心悦目。"

一言以蔽之,嫌张爱玲的作品不够"爽"。王娇蕊同样也"没机会扬眉吐气,照样得肮脏地生活下去",亦舒应该也是不满意的,《玫瑰的故事》里,提供了另一种故事走向。


黄玫瑰一出场时,也像王娇蕊一样,美丽而嚣张,她哥哥说:"玫瑰并不是一个有灵魂的女孩子,她毫无思想,唯一的文化是在我书房里捡一两本张爱玲的小说读。""她的世界肤浅浮华,就如她的美貌,只有一层皮。"

然后她们同样被所爱的男人辜负,同样选择隐入烟尘,这对于王娇蕊是出路,对于亦舒笔下的黄玫瑰则是过渡。发胖、穿廉价衣服,都是黄玫瑰内心坍塌的标志,是她愚蠢的丈夫对她的戕害。大概在亦舒眼中,不能给妻子提供优裕生活的男人必然是可憎的。

借助回家奔丧,玫瑰终于走出这段弯路,和大律师家明谈起了恋爱。

作者让家明懂字画,练瘦金体,会拉小提琴,诸多tag堆出了一个工具人,告诉世人了不起的玫瑰值得被命运万千宠爱。可能作者也担心这段爱情后继乏力,安排家明只活三个月。等他死了,玫瑰嫁给罗爵士,罗爵士有钱有品位,雍容华贵,更妙的是比玫瑰大十几岁,这是让作者和广大读者都能放心的婚姻。

然后呢?没有然后了,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就是了。和张爱玲笔下的燃烧破碎与成长相比,亦舒只想写"一个绝色佳人应有尽有的一生",写最美貌与最有钱的人的好日子……

剧版《玫瑰的故事》也不出这个内核,只是按照当下的时代精神做了些调整。小说里黄玫瑰对爱慕者的殷勤照单全收,刘亦菲饰演的黄亦玫更有分寸,剧中又加了控制狂丈夫恶婆婆之类的新调料,把玫瑰最后的感情对象,按当下行情,从老爷子换成弟弟。

但总归换汤不换药,讲的还是绝色佳人凭借美貌这个硬通货,大杀四方所向披靡,这跟"我有钱我厉害"有什么差别呢?美貌和金钱一样,都是物质的。


相形之下,张爱玲笔下的世界总是充满了缺失、遗憾、跌跌撞撞。现实千疮百孔,但不管是《半生缘》里顾曼桢还是《红玫瑰和白玫瑰》里的王娇蕊,对于这不如意的人生都敝帚自珍,真实热情地活着。

我不知道这和亦舒笔下华丽的顺滑相比,哪一种更能给人安慰,对我而言是前者,得天独厚者的有恃无恐安慰不到我,普通人真实的"活着"才让我感到这人世不孤单。

  作者:闫红

文:闫红 编辑:郭超豪 责任编辑:邵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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